6.3 增加了6.3c:增加了支持性服务(如运输 或通讯或信息系统/ERP系统)、策划、提供、维护全方面评价。
增加了交付后的活动包括保修条款及履行合同的责任,如维修服务和辅助服务(如回收或产品的较终处置)。
生产和服务包括产品的防护(包装-仓储-搬运-回收手册)。
阐明确认特殊过程的重要性,特殊过程(如焊接、培训、热处理等)还有特殊工程的识别。(如:服务、焊工、司机、仪校工程师、内审员资格的确认 )
7.5.4顾客财产:增加了注解-阐明知识产权和私人信息为顾客财产(如保险公司,银行等)。
增加了测量用计算机软件使用的要求(如公司的软件测试站使用的软件适宜性的验证及配置的管理)。
8.2.1:监控顾客的感受可能包括从如下的来源输入,如顾客满意度调查、已提交产品质量信息、用户意见调查,失去业务的分析、表扬、保证声明、销售报告等。
8.2.2内部审核:增加了审核记录的保存范围(如内审计划、签到表、内审报告、查检表、不符合报告等记录)。
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1.删掉了较后一句话,即,"以确保产品的符合性"2.注解中增加了采用过程控制方法时需考虑的要点,此注释希望组织确定过程监视测量方法时需要考虑到应用的价值。(即范围加大包括:质量体系所有过程)。
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中,将"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不应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改为"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和"注:能够记录符合接受准则的证据或以其他方式在策划安排中予以规定",强调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时应特别慎重,应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并记录符合接受准则的证据或以其他方式在策划安排中予以规定。
8.3 不合格品的控制:未满足顾客要求的不合格品,只有得到客户同意放行的条件才能放行,组织内部在未得到客户同意时不能放行,如放行是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开立主要不符合项。
折叠审核目的
c) 包括对遵守与其环境法律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与要求的承诺;
d) 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 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 传达到所有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g) 可为公众所获取。
4.3 策划
4.3.1 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 识别其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此时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
b) 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将这些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4.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 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
求的渠道;
b) 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以考虑。
4.3.3 目标、指标和方案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如可行,目标和指标应可测量。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包括对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
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此外,还
应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
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其目标和指标的方案,其中应包括:
a) 规定组织内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 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4.4 实施与运行
4.4. 1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管理者应确保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
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
为便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对作用、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组织的较高管理者应任命专门的管理者代表,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责任,应明确规定
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b) 向较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
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确保所有为它或代表它从事被确定为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都具备相应的能
力。该能力基于必要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组织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需求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
求。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使为它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都意识到:
a) 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他们工作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实际或潜在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能带来的环境
效益;
c) 他们在实现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符合性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4.3 信息交流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有关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
a) 组织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间的信息交流;
b) 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形成文件和回应。
组织应决定是否就其重要环境因素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决定形成文件。如决定进行外部交流,
则应规定交流的方式并予以实施。
4.4.4 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
b) 对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的描述;
c) 对环境管理体系主要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以及相关文件的查询途径;
d) 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记录;
e) 组织为确保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进行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
4.4.5 文件控制
应对本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进行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 4.5.4 的要
求进行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规定:
a) 在文件发布前进行审批,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重新审批;
c) 确保对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做出标识;
d) 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e) 确保文件字迹清楚,易于识别;
f) 确保对策划和运行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
g) 防止对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须将其保留,要做出适当的标识。
4.4.6 运行控制
组织应根据其方针、目标和指标,识别和策划与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以确保其通过下
列方式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a) 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形成文件的程序,以控制因缺乏程序文件而导致偏离环境方针、目
标和指标的情况;
b) 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
c) 对于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并将适用的程
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及合同方。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识别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
并规定响应措施。
组织应对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作出响应,并预防或减少随之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
组织应定期评审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必要时对其进行修订,特别是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
可行时,组织还应定期试验上述程序。
4.5 检查
4.5.1 监测和测量
环境 environment
组织(3.16)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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