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管理承诺(标准条款:5.1 )24
组织应对以下有关方面确定并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
a)产品信息;
b)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的修改;
c)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
7.3设计和开发
7.3.1设计和开发策划
组织应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策划和控制。
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组织应确定:
a)设计和开发阶段;
b)适合于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c)设计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应对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进行管理,以确保有效的沟通,并明确职责分工。
随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在适当时,策划的输出应予以更新。
注:设计开发的评审、验证和确认的目的有区别,可以视产品和组织的方式分别或结合实施和记录。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见4.2.4)。这些输入包括:
a)功能和性能要求;
b)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适用时,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
d)设计和开发所必须的其他要求。
应对这些输入进行评审,以确保其充分性与适宜性。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7.3.3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以能够针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
a)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b)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
c)包含和引用产品接收准则;
d)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
7.3.4设计和开发评审
在适宜的阶段,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以便:
a)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b)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见4.2.4)。
7.3.5设计和开发验证
为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见4.2.4)。
ISO9001:2008(DIS稿)
7.3.6设计和开发确认
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或已知预期使用或应用的要求,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只要可行,确认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存(见4.2.4)。
标识与追溯
1.未建立产品的标识方法;
2.产品识别不能与设计或相关的文件有所关连(如引用规格样、批号、炉号及相关的检查或试验等);
3.产品未依规定方法记录或识别;材料等级、图
4.方法识别物料、在制品(半成品)或成品的属性(如无流程F伴随产品,无适当的实体识别或区隔,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混合堆放,无明显的拘束;
5.产品的标识不明显、不清晰;
6.标识材料生锈、腐蚀或破损;
7.标识非由权责人员确认;
8.产品的追溯性有特定要求时(如法规溯性特定的程序或方法;
9.每个产品或每批产品无特别的标识;标准、规格或合约等规定),无追;10.标识更换或产品组件更换时,未反映到记录上;
11.当物料分割后,标识未移转到各个分割部品。
折叠设施与环境
1.未确定哪些基础设施要控制;
2.未策划维护的方法;
3.未实施维护并保留记录;
4.未遵循法规要求;
5.未确定各场所哪些环境因素对质量有影响。
各国在执行产品品质法的实践中,由于对产品品质的投诉越来越频繁,事故原因越来越复杂,追究责任也就越来越严格。尤其是近几年,发达国家都在把原有的"过失责任"转变为"严格责任"法理,对制造商的安全要求提高很多。例如,工人在操作一台机床时受到伤害,按"严格责任"法理,法院不仅要看该机床机件故障之类的品质问题,还要看其有没有安全装置,有没有向操作者发出警告的装置等。法院可以根据上述任何一个问题判定该机床存在缺陷,厂方便要对其后果负责赔偿。但是,按照各国产品责任法,如果厂方能够提供ISO9000品质体系认证证书,便可免赔,否则,要败诉且要受到重罚。(随着我国法治的完善,企业界应该对"产品责任法"高度重视,尽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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