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标准基于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的运行模式。关于 PDCA 的含意简要说明如下:
——策划:建立所需的目标和过程,以实现组织的环境方针所期望的结果;
——实施:对过程予以实施;
——检查:根据环境方针、目标、指标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过程进行监测和测量,并报告其结果;
——改进: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的绩效。
许多组织通过由过程组成的体系以及过程的相互作用对运行进行管理,这种方法称为“过程方法”。GB/T 19001—2000
提倡使用过程方法。由于 PDCA 可以应用于所有的过程,因此这两种方法可以看作是兼容的。
图 1 本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 (EMS) 模式
本标准*二版的修订重点是更加明确地表述**版的内容:同时对 GB/T 19001 的内容予以必要的考
虑,以加强两标准的兼容性,从而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附录 A 和正文* 4 章的相关条目采用了对应的序号,如 A.3.3 对应 4.4.3,其内
容都是关于目标、指标和方案的论述,A.5.5 和 4.5.5 的内容都是关于内部审核等。另外,还在附录 B 中
给出了 GB/T 24001—2004 与 GB/T 19001-2000 之间相近技术内容的对应关系。
本标准规定了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能够用于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或注册)和
(或)自我声明。本标准和用来为组织建立、实施或改进环境管理体系提供一般性帮助的非认证性指南有
重要区别。环境管理涉及多方面内容,其中有些还具有战略与竞争意义。一个组织可以通过对本标准的成
功实施,使相关方确信组织已建立了适当的环境管理体系。
其他一些标准,特别是 ISO/TC 207 制定的关于环境管理的各种技术文件,提供了环境管理支持技术
的指南。对其他标准的参阅仅用于获取信息。
本标准仅包含那些可以进行客观审核的要求。须要得到对环境管理体系中诸多问题更加全面指导的组
织,可参阅 GB/T 24004—2004。
本标准除了要求在方针中承诺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以及进行污染预防和持
续改进外,未提出对环境绩效的**要求,因而两个从事类似活动但具有不同环境绩效的组织,可能都是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
系统地采用和实施一系列环境管理技术,有助于为所有相关方带来更好的结果。然而,采用本标准本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
一是组织机构的优化。组织机构是企业开展管理工作的基石,应按照高效的业务流程去构造组织的机构,并努力减少中间环节。在职能划分时既不能出现遗漏,也要尽量避免过多过深的交叉,更要处理好部门之间的接口。目前公司缺少一个能协调各职能部门和项目部、集中处理各类信息、为各层次提供决策和咨询服务、致力于企业长远发展研究的机构。
身,并不能保证取得这样的结果。环境管理体系能够促使组织为实现环境目标,在适宜和经济条件许可时,
考虑采用较佳可行技术,同时充分考虑到采用这些技术的成本效益。
本标准不包含针对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如质量、职业健康安全、财务或风险等管理体系要求。但可
以将本标准所规定的要素与其他管理体系的要素进行协调,或加以整合,组织可通过对现有管理体系做出
修改,以建立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这里还要指出,对各种管理体系要素的应用,可能因不同
的用途和不同相关方而异。
环境管理体系的详细程度、复杂程度、体系文件的规模及所投入的资源等,取决于多方面因素,如体
系覆盖的范围、组织的规模、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等。中小型企业尤其如此。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
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与目标。本标准适用于组织确定其能够控制的、或能够施加影响
的那些环境因素。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通过下列方式证实对本标准的符合;
1)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的确认;
3) 寻求外部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
4)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或注册)。
本标准旨在使其所有要求都能够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
针,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运行场所和条件等因素。本标准还在附录 A 中对如何使用本标准提供了资
料性的指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规范性引用文件。保留本章是为使本版中的章条号和**版(GB/T 24001—1996)保持一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审核员 auditor
有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
[GB/T 19000—2000,3.9.9]
3.2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不断对环境管理体系(3.8)进行强化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3.16)的环境方针(3.11),实现
对整体环境绩效(3.10)的改进。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纠正措施 corrective a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14
内部审核 internal audit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定组织(3.16)对其设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满足程度的
系统的、独立的、形成文件的过程。
注:在许多情况下,尤其是对于小型组织,独立性可通过与所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来体现。
*
不符合 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
[GB/T 19000 一 2000,3.6.2]
注:此术语在 GB/T 19000-2000 中为“不合格(不符合)”。
3.16
组织 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
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7
预防措施 preventive action
为消除潜在不符合(*)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18
污染预防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3.7)而采用(或综合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
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注:污染预防可包括源削减或消除,过程、产品或服务的更改,资源的有效利用,材料或能源替代,再利用、回收、再
循环、再生和处理。
3.19
程序 procedure
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注 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注 2:摘编自 GB/T 19000—2000 的 3.4.5。
3.20
记录 record
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3.4)。
注:摘编自 GB/T 19000—2000 的 3.7.6。
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确定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并形
成文件。
组织应界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4.2 环境方针
较高管理者应制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在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确保其:
a) 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与环境影响
b) 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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